Tuesday, December 8, 2009

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

看到一则新闻“私奔40年老情人成眷屬‧兒孫見證紅寶石婚禮”,被标题吸引。仔细阅读过后,被这段爱情感动了。这段爱情始于40年前,发生在雪兰莪。一个捕鱼郎和裁缝妹居住在對港兩旁,青梅竹马,18时爱苗在心中滋长,无奈两人同姓,传统的父母极力反对两人交往。两人为了坚守自己的爱情,唯有私奔到他乡。

40年后的今日,他们年過半百,已重返五條港落地生根,膝下兒孫滿堂。恋情也早已受到家人和村民的祝福,唯一感到遗憾的是,当年走得匆忙,除了一張黑白結婚照,不曾举办婚礼,未邀请亲朋戚友见证。如今终于圆了这个梦,在儿孙及村民见证下,拜堂成亲,完成了华人的传统婚礼。
这则新闻让我联想到“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”。一直很喜欢这简简单单的八个字,觉得那就是幸福。渐渐长大之后,才发现这八个字做起来不简单。参加了很多婚礼,也听到很多离婚的消息。大家丢下一句“合则聚,不合则分”这句话,就分开了。这则新闻也让我联想到某对有相似遭遇的长辈。他们相遇在一个民风淳朴的渔村,在老一辈的观念中,同姓者是被禁止交往或结婚的,尽管两家人一点血缘关系也沒有。他们为了爱,不顾家人的反对私订终身。结果,两家人无可奈何的接受了他们。结婚生子,看着他们的孩子一天天大,幸福的一家。没想到事过三十年,当年爱的轰轰烈烈的他们,婚姻竟然出现问题。
结婚注册时,签下名字代表了一切;离婚签字时,一个名字分开了两人。现代人能白头偕老的又有几对呢?爱的轰轰烈烈,到头来以性格不合划下句号。爱情,经不起时间的考验。可是三十年的感情算什么?唉。。。。。。为了孩子而继续在一起的,他们以为孩子没有感觉吗?看着昔日恩爱的父母,形同陌路,孩子的心痛,家庭的温暖已逝。
很庆幸自己的父母依然相亲相爱,希望他们“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”。而身边新婚已婚的朋友,希望大家能体谅另一半,不要意气用事,因小事而分开。包容你的另一半,“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”。。。。。。

1 comment:

Teh Jing Tsong said...

我又失眠了!哈哈哈...我也喜欢这八个字:“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” !天真地以为婚姻可以把爱情升华为亲情。成了家人却也还是可以分开...吻过妈妈现在还爱着爸爸吗?她不答...哈哈...她害羞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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